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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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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信息

哲学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

鼓励我院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学术、全面发展促进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根据《北京师范大学研究学业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结合我院实际,广泛征求学院研究生意见的基础上,特制定本细则

一、评奖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充分发挥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激励科研作用。

二、奖励项目

研究生学业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社会赞助奖学金根据研究生工作处统一部署另行实施)。

参评对象

国家教育拨款学制年限内的非定向、全日制二年级与三年级研究生,同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内,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以研究生院提供的名单为准以及孔子学院志愿者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仍具备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参评资格,参评学年总数不得超过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由于延期、因私出国留学、疾病等原因持续未在校学习一学期及以上的研究生,不具备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参评资格。

 

四、评奖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

2. 诚实守信,品学兼优,学术不端行为。

3. 参评学年度内出现以下任意情况者,具备当年研究生学习奖学金参评资格:(1)违反国家法律者、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含参评学年处于留校察看期;2)有抄袭剽窃、伪造篡改、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者;3)课程不及格科目,开题报告不合格者;(4)在科研工作中造成严重事故或重大损失者;5)其他有损学校荣誉等行为者;6)处于休学、保留学籍延期毕业者;7)每学期未按时报到注册者;(8)未请假,经学院认定为无故缺席“硕博论坛”

综合考察办法

参照学习成绩、学术科研开题报告、社会服务个人综合表现,实行综合考察。根据每年学校下拨名额,以综合考察量化评分的排序依次评比。

一)综合考察量化细则

1.硕士、博士二年级综合考察内容

内容

学习成绩

公共必修课、学位基础课、学位专业课平均成绩

学术科研

学术期刊或报纸上发表论文等科研情况

社会服务

承担研究生会、党支部班级学生干部等工作

学术竞赛

参加各类学术竞赛活动

 

2.硕士、博士年级综合考察内容

内容

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优秀、良好、合格)

学术科研

学术期刊或报纸上发表论文等科研情况

社会服务

承担研究生会、党支部班级学生干部等工作

学术竞赛

参加各类学术竞赛活动

 

3. 硕士、博士二年级学习成绩的计算方法

学习成绩的计算方法:学生第一学年修读的公共必修课(其中,一外成绩为免修者,成绩以85分计算)平均成绩、学位基础课平均成绩、学位专业课(按下述公式加权计算)成绩加和,以它们的平均成绩计算。
 学位专业课加权计算公式:

4. 硕士、博士年级开题报告成绩计算方法

以毕业论文开题答辩时各研究所的评比结果为依据,开题报告获评优秀者计10分获评良好者计7获评“合格”者计3分。

 

 

 

5.学术科研量化评比细则

项目

档级

内容

分值

备注

期刊论文、学著专著、译著、参编教材等

一档

《中国社会科学》、SSCI、A&HCI上发表学术论文(A类期刊)

300分

本人为第一作者或本人为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以北京师范大学署名的论文、著作(含译著、教材),方可加分,可以累计,不设最高值(会议综述、转载除外);在南京大学CSSCI来源期刊(含以上)发表的会议综述,每篇以10分计,不可累计。

二档

在B类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独立出版学术专著

150分

三档

在南京大学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不含增刊、扩展版);独立出版学术译著;在公开出版的外文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

60分

四档

参编教材或参与译著翻译(须至少独立完成一章且具名)或在南京大学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学术译文

20分

五档

在非CSSCI的中文核心学术期刊以知网数据为参照,用稿通知等不计入分值、正式出版的学术辑刊上发表学术论文

10分

六档

在非中文核心的普通刊物上发表专业相关的论文不少于5000字,用稿通知等不计入分值)

一篇2分,

最高6分

在报纸公开发表的文章

一档

《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1500字

10分

本人为第一作者或本人为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以北京师范大学署名的学术论文(不含通讯),方可加分,可以累计,本项最高值10分。

二档

中国社会科学报》、《中国教育报》、省级日报(理论版)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1500字

5分

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

一档

参加国际学术会议,且论文收入正式出版的会议论文集

10分

本人为第一作者或本人为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以北京师范大学署名的参会论文,方可加分,可以累计,本项最高值10分。

二档

参加国内学术会议,且论文收入正式出版的会议论文集

5分

备注①学术成果只计一次,下学年度不得重复使用。考察期为前一年9月1日至当年831日

6.学术竞赛

全国性学术科技竞赛

参加全国“挑战杯”等由国家部委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等主办的学术科技竞赛

一等奖30分(主持人)

参与者必须在相关证书上显示姓名,依次按如下分值计分:一等奖25分、二等奖20分三等奖10分

二等奖25分(主持人)

三等奖20分(主持人)

省部级学术科技竞赛

参加北京市“挑战杯”等由省部级教育厅教委)、共青团(直辖市)委、(直辖市)学联等主办的学术科技竞赛

一等奖20分(主持人)

参与者必须在相关证书上显示姓名,依次按如下分值计分:一等奖15分、二等奖10分三等奖5

二等奖15分(主持人)

三等奖10分(主持人)

校级学术科技竞赛

参加我校“京师杯”、“挑战杯”

一等奖2

只为主持人计分

二等奖1.5分

三等奖1

备注:学术竞赛考察期为前一年9月1日至当年831日)

 

7.社会服务量化评比细则

档级

内容

分值

备注

一档

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

3分

参加社会工作的学生须在各社会服务岗位工作一年(含)以上经院系、班主任考评认定,工作合格,可以累计,总得分不超过3分;在校研究生会任职的等同于院研究生会各级加分

二档

党支部书记、各班班长和团支部书记

2.5分

三档

党支部支委

2分

四档

各班班委

1.5分

五档

研究所通讯员(10条)参加学校组织的寒假返乡调研或暑期社会实践并获评优秀(队长)

1分

六档

孔子学院志愿者参加学校组织的寒假返乡调研或暑期社会实践并获评优秀队员)、

0.7

七档

研究生会干事

0.5分

备注:社会服务考察期为前一年9月1日至当年831日)

、评审程序

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比,按照学校当年下拨名额,依据综合考察量化计分结果进行排序具体程序为

1.各班班长组织班委全班同学的参评资格进行筛查,核算具有参评资格同学的学习成绩并以适当形式告知每名同学其经过加权计算后的成绩分

2.有意申请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同学,向班长团支书上报学术科研社会服务方面的量化计分分值,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期刊、著作封面、目录页论文首页著作版权页、报纸原件或复印件、学术会议邀请函复印件及参会论文等);

3.班长、团支书对奖学金申请者各项加分值进行审核,填写《XX班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综合考察计分表》见附件),报班主任备案,并全班公示至少2天出现平分,按照科研成果、学术竞赛、学习成绩或开题报告)、社会服务的顺序进行排序。公示无异议后,各班班长将该表电子版发送至cle@bnu.edu.cn,该表纸质版相关证明材料一并上报学院B801办公室。

本细则自2015年112正式实施,由哲学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人: 陈乐     电话:58807798

哲学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五年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