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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北京师范大学哲学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北京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方式。

          一、复试时间

报到时间:3月27日上午9:00-11:00

报到地点:前主楼A801

专业代码及名称

复试时间

复试地点

笔试时间

面试时间

 010100-01马克思主义哲学

3月27日15:00-17:00

3月28 09:00

报到时见公告栏

010100-02中国哲学

3月28 09:00

010100-03外国哲学

3月29 09:00

010100-04逻辑学

3月28日 15:00

 010100-05伦理学、

010100-07宗教学

3月28日 09:00

010100-08科学技术哲学

3月28日 09:00

010100-06美学、

010100-09政治哲学、

040102课程与教学论

3月29日 14:00 

 

        二、复试准备

1.考生须在3月24前,通过“北京师范大学招生管理系统”缴纳复试费100元,网址http://2023.zs.graduate.bnu.edu.cn/page/sf/fsjs_index。缴费后因考生本人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缴纳的复试费不予退还。

2.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

(2)毕业证书和成绩单

已获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须提交毕业证书,及由档案所在部门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红章的本科成绩单。

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和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红章的本科成绩单。

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①由档案所在部门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红章的本科成绩单,②已获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生须提交大专毕业证书,③报考学术学位研究生的还需提供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

未通过教育部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须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证明。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须提供《报考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4)本人签字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三、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及名称

统考招生计划

010100-01马克思主义哲学

4

010100-02中国哲学

2

010100-03外国哲学

3

010100-04逻辑学

3

010100-05伦理学

1

010100-06美学

1

010100-07宗教学

2

010100-08科学技术哲学

3

010100-09政治哲学

3

040102课程与教学论

3

注:实际录取名额将视学校最终计划分配和复试情况动态调整。

特别说明:由于逻辑学、宗教学、科学技术哲学、政治哲学方向上线人数不足,将举行二次面试。所有获得我院复试资格的考生可在第一志愿面试结束后,最迟于3月29日下午18:00前向学院递交二次面试申请书(亲笔签字)至前主楼A801,学院审核通过后,可参加相关方向的二次面试,每位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方向参加二次面试。

 

四、复试要求

复试形式为笔试+面试,复试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测试;面试内容为外语能力测试20%、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50%、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30%。

复试满分值为3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满分值为150分,90分合格;面试成绩占50%,满分值为150分,90分合格。复试成绩180分(不含)以下为不及格,笔试和面试成绩有任何一项低于90分为不及格,复试成绩不及格为复试不合格。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分+复试总分。

五、录取办法

按专业分方向(其中课程与教学论按专业),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