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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北京师范大学哲学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方案

接收调剂专业为040102课程与教学论专业。

一、基本条件

调剂考生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第一志愿报考北京师范大学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3.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线和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

二、调剂申请程序

调剂考生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考生登录“北京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系统”填写信息,打印《调剂复试申请表》并签名,网址http://2023.zs.graduate.bnu.edu.cn/page/sf/tj_dl。

接收考生提交材料方式为:将亲笔签名后的《调剂复试申请表》电子扫描版发送至邮箱 liuya@bnu.edu.cn,邮件主题命名为“调剂复试申请+姓名”,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3月29日18:00。

按照择优的原则筛选并确定调剂复试名单,经学院和学校审批通过后通知复试。纸质版材料在复试报到时交至学院教务办公室。

三、调剂复试时间

调剂复试时间为3月30日。

四、调剂复试办法

复试形式为笔试+面试,复试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测试;面试内容为外语能力测试20%、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50%、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30%。

复试满分值为3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满分值为150分,90分合格;面试成绩占50%,满分值为150分,90分合格。调剂复试成绩180分(不含)以下为不及格,笔试和面试成绩有任何一项低于90分为不及格,调剂复试成绩不及格为调剂复试不合格

调剂考生总成绩=初试总分*0.2+调剂复试总分*0.8。

五、录取办法

根据调剂考生总成绩按专业单独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取优先级低于第一志愿上线复试合格考生。调剂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学院拟录取的调剂考生,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方能被学校拟录取。

学校拟录取的调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完成申请调剂、确认复试、确认录取等调剂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