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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推免工作】2011级本科生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安排

 一、     工作原则

我院2011级本科生免试研究生推荐工作方案,按照北京师范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师教文[2007]131号,20107月修订)以及我院的实际,经院务会讨论制定。 

二、推荐工作组

工作组总负责:朱红文

工作组成员:朱红文 吴向东 冯伟光 赵猛 王园园 杨慧

报名资格初步审查、接收报名表:杨慧

获奖审核、成果审定:赵猛

出具专业成绩排名清单、本科生项目审定:杨慧

报名资格终审、接待申诉和出具鉴定材料:冯伟光

最终排名、“外推”工作:朱红文

安排院内复试:吴向东 王园园 

三、报名资格

1. 学习勤奋,思想端正,在校期间无违纪行为;

2. 专业课成绩排名进入本专业前50%(专业课具体计算方法请看第五条);

3. 其他条件请查阅北京师范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之“申请条件”规定。

四、名额分配

学院分专业推免研究生,具体名额按各专业学生人数比例计算。 

五、计分方法

   1. 专业课成绩占90

“专业课成绩”中“专业课”的操作定义是:第一至第六学期所属专业的所有专业必修课和5成绩最好的专业选修课程。

各专业第一名计为90分,其他同学的计分方法是:(本人专业课平均成绩/本专业第一名平均成绩)X90=本人得分。

2. 综合考核成绩占10分,具体计分办法请查看附件1

六、工作进度安排

     912日前公布本方案并上报教务处。

     9121130前,有报名资格的学生交报名表和相关材料,学院出具专业课成绩排名清单。

     915,工作小组审核、计分、确定和公布上报名单,接受投诉。

     9151120以前,工作小组最终确定名单并上报教务处。

     对外接收推免生的复试工作另行安排通知。

                                    

 

哲学与社会学学院

                                      201495

 

 

附件1                2014年哲学与社会学学院  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考核计分方法

内容

分值

最高限分

专业成绩

专业课平均成绩

90

90

科研创新

 

项目级别

加分项目

主持

参与

 

 

科研项目

国家级

立项

0.75

0.25

3

  3  (同类不累加,如:本基、北创、国创,计最高分)

结题

1.25

0.45

优秀

1

0.35

省部级

校级

立项

0.5

0.20

2

结题

1

0.35

优秀

0.5

0.20

学术竞赛

国家级

一等奖及以上

2

0.7

2

2

(同类不累加,如:京师杯、挑战杯,计最高分)

二等奖

1.5

0.50

三等奖

1

0.35

省部级

一等奖及以上

1.5

0.50

1.5

二等奖

1

0.35

三等奖

0.8

0.30

校级

一等奖及以上

1

0.35

1

二等奖

0.5

0.20

三等奖

0.2

0.10

公开发表的论文

三大检索系统刊物

第一作者

2

2

以学校社科处认定的核心期刊为准

第一作者

1

普通刊物(专业学术类)

第一作者

0.5

 

 

 

内容

分值

最高限分

专业奖学金及社会服务

 

项目级别

分数

 

 

专业奖学金

一等奖

1

1

(只计最高分一次,不累加)

3

二等奖

0.5

三等奖

0.3

社会工作

省部级优干、优团干

2

2

(只计最高分一次,不累加)

校级优干、优团干

1.5

社会工作奖、优秀团员

1

 

 

注意事项:

1. 当学生综合成绩分值相等时,按照专业课成绩高低确定排名;若专业课成绩分值也相等,则以科研创新总得分分值高低确定排名;若科研创新总得分分值还相等,则抽签决定排名。

2. 本办法解释权归北京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