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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我院2011级本科生免试研究生推荐工作方案,按照北京师范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师教文[2007]131号,2010年7月修订)以及我院的实际,经院务会讨论制定。
二、推荐工作组
工作组总负责:朱红文
工作组成员:朱红文 吴向东 冯伟光 赵猛 王园园 杨慧
报名资格初步审查、接收报名表:杨慧
获奖审核、成果审定:赵猛
出具专业成绩排名清单、本科生项目审定:杨慧
报名资格终审、接待申诉和出具鉴定材料:冯伟光
最终排名、“外推”工作:朱红文
安排院内复试:吴向东 王园园
三、报名资格
1. 学习勤奋,思想端正,在校期间无违纪行为;
2. 专业课成绩排名进入本专业前50%(专业课具体计算方法请看第五条);
3. 其他条件请查阅北京师范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之“申请条件”规定。
四、名额分配
学院分专业推免研究生,具体名额按各专业学生人数比例计算。
五、计分方法
1. 专业课成绩占90分
“专业课成绩”中“专业课”的操作定义是:第一至第六学期所属专业的所有专业必修课和5门成绩最好的专业选修课程。
各专业第一名计为90分,其他同学的计分方法是:(本人专业课平均成绩/本专业第一名平均成绩)X90=本人得分。
2. 综合考核成绩占10分,具体计分办法请查看附件1。
六、工作进度安排
9月12日前公布本方案并上报教务处。
9月12日11:30前,有报名资格的学生交报名表和相关材料,学院出具专业课成绩排名清单。
9月15日,工作小组审核、计分、确定和公布上报名单,接受投诉。
9月15日11:20以前,工作小组最终确定名单并上报教务处。
对外接收推免生的复试工作另行安排通知。
哲学与社会学学院
2014年9月5日
附件1 2014年哲学与社会学学院 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考核计分方法
内容 |
分值 |
最高限分 |
|||||
专业成绩 |
专业课平均成绩 |
90 |
90 |
||||
科研创新 |
|
项目级别 |
加分项目 |
主持 |
参与 |
|
|
科研项目 |
国家级 |
立项 |
0.75 |
0.25 |
≦3 |
3 (同类不累加,如:本基、北创、国创,计最高分) |
|
结题 |
1.25 |
0.45 |
|||||
优秀 |
1 |
0.35 |
|||||
省部级 校级 |
立项 |
0.5 |
0.20 |
≦2 |
|||
结题 |
1 |
0.35 |
|||||
优秀 |
0.5 |
0.20 |
|||||
学术竞赛 |
国家级 |
一等奖及以上 |
2 |
0.7 |
≦2 |
2 (同类不累加,如:京师杯、挑战杯,计最高分) |
|
二等奖 |
1.5 |
0.50 |
|||||
三等奖 |
1 |
0.35 |
|||||
省部级 |
一等奖及以上 |
1.5 |
0.50 |
≦1.5 |
|||
二等奖 |
1 |
0.35 |
|||||
三等奖 |
0.8 |
0.30 |
|||||
校级 |
一等奖及以上 |
1 |
0.35 |
≦1 |
|||
二等奖 |
0.5 |
0.20 |
|||||
三等奖 |
0.2 |
0.10 |
|||||
公开发表的论文 |
三大检索系统刊物 |
第一作者 |
2 |
2 |
|||
以学校社科处认定的核心期刊为准 |
第一作者 |
1 |
|||||
普通刊物(专业学术类) |
第一作者 |
0.5 |
内容 |
分值 |
最高限分 |
|||
专业奖学金及社会服务 |
|
项目级别 |
分数 |
|
|
专业奖学金 |
一等奖 |
1 |
≦1 (只计最高分一次,不累加) |
3 |
|
二等奖 |
0.5 |
||||
三等奖 |
0.3 |
||||
社会工作 |
省部级优干、优团干 |
2 |
≦2 (只计最高分一次,不累加) |
||
校级优干、优团干 |
1.5 |
||||
社会工作奖、优秀团员 |
1 |
注意事项:
1. 当学生综合成绩分值相等时,按照专业课成绩高低确定排名;若专业课成绩分值也相等,则以科研创新总得分分值高低确定排名;若科研创新总得分分值还相等,则抽签决定排名。
2. 本办法解释权归北京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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