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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接校人事处通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印发了《2017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申请指南》,现将2017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类型
2017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包括面上资助、特别资助和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和联合资助优秀博士后项目四类。其中,面上资助分上半年、下半年两批。
二、申请条件
(一)面上资助
1.我校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2.进站后一年半以内可多次申请,每站只能获得一次面上资助。
(二)特别资助
1.我校进站工作满4个月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2.申报上半年面上资助者可同时申报本年度特别资助,每站只能获得一次特别资助。当批次资助结果发布之前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予资助。
(三)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
1.在站或出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获得过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者优先;
2.学科领域为自然科学;
3.只限学术专著,不含译著、研究报告集、学术资料、工具书等。
(四)联合资助优秀博士后项目
1.2016年度拟进入中国科学院“四类机构”从事博士后研究;
2.获得博士学位3年内的博士,或应届博士毕业生。
三、申报程序
(一)面上资助
1.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根据提示和要求完成网上申请;
2.提交纸质申请书1份,《专家推荐意见表》2套(含原件)。
(二)特别资助
1.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根据提示和要求完成网上申请;
2.提交纸质申请书2份,科研成果纸质证明材料2套(每套单独装订成册,以申请书封面作为封面)。
(三)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
按照基金资助申请指南要求,申请材料由申请人直接报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四)联合资助优秀博士后项目
按照基金资助申请指南要求,申请材料由申请人提交至拟进站的中国科学院“四类机构”博士后设站单位。
四、填报说明
1.申请书封面“投送学科”是指申请人所报项目所属的学科,可与申请人所在流动站的学科不同。
2.申请书封面“博士后全国统一编号”为全国博管会进站录取通知书的编号。
3.申请书封面“设站/申报单位”填写“北京师范大学”,“通迅地址”填写“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部院系所”。
4.申请书和证明材料等申报材料由申请人所在部院系所负责审核,部院系所主管工作负责人在申请书中的“申报单位审核意见”或“设站单位推荐意见”栏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5.纸质申请书与网上提交内容及校验码一致为有效。
6.申请书请用A4纸左侧装订,不需另加封面;特别资助的证明材料装订成册,加装封皮(以申请书封面作为封面)并编写证明材料的目录和页码。
7.申请人不得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申报系统中标识为红色的边框内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视为故意向评审专家泄露个人信息,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根据评审专家认定的结果,取消申请人的资助资格。
五、报送时间
本年度不再就每批次基金申报工作单独印发通知,面上资助不限申报名额,学校将对特别资助组织评审,按照比例择优推荐,请各单位严格审核申请材料并汇总后在以下截止日期前报送,逾期将不再接收申报材料。
1.上半年面上资助:2月20日前网上提交,2月22日前提交纸质材料(学院A808办公室朱老师处)
2.特 别 资 助:3月1日前网上提交,3月1日前提交纸质材料(学院A808办公室朱老师处)
3.下半年面上资助:9月1日前网上提交,9月2日前提交纸质材料(学院A808办公室朱老师处)
其他未尽事宜,请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详细查阅《2017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申请指南》。
咨询电话:58802001(朱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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