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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北京师范大学哲学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北京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详见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

一、复试时间

报到时间:3月17日上午9:00-11:00

报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前主楼A801

专业代码及名称

复试时间

复试地点

笔试时间

面试时间

报到时见公告栏

010100-01马克思主义哲学

3月17日15:00-17:00

3月18日09:00

010100-02中国哲学、

010100-10中国哲学(珠海)

3月18日09:00

010100-03外国哲学

3月19日13:00

010100-04逻辑学、

010100-05伦理学

3月18日14:00

010100-07宗教学、

010100-08科学技术哲学

3月18日09:00

010100-06美学、

010100-09政治哲学

3月19日09:00

二、复试准备

1.考生须在316日前,通过“北京师范大学招生管理系统”缴纳复试费100元,网址https://yz2025.bnu.edu.cn/www/ss/fs/login。缴费后因考生本人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缴纳的复试费不予退还。

2.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毕业证书和成绩单

已获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须提交毕业证书,及由档案所在部门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红章的本科成绩单。

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和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红章的本科成绩单。

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①由档案所在部门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红章的本科成绩单,②已获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须提交相关毕业证书,③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

未通过教育部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须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一般应届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须提供《报考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4)本人签字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三、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及名称

统考招生计划

010100-01马克思主义哲学

3

010100-02中国哲学

2

010100-03外国哲学

5

010100-04逻辑学

2

010100-05伦理学

3

010100-06美学

1

010100-07宗教学

2

010100-08科学技术哲学

5

010100-09政治哲学

1

010100-10中国哲学(珠海)

2

注:实际录取名额将视学校最终计划分配和复试情况动态调整。

四、复试要求

复试内容包括笔试和面试,复试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测试;面试内容为外语能力(含口语和听力)测试20%、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50%、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30%。

复试满分值为3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满分值为150分,90分合格;面试成绩占50%,满分值为150分(其中外语满分值为30分),90分合格。复试成绩180分(不含)以下为不及格,笔试和面试成绩有任何一项低于90分为不及格,复试成绩不及格为复试不合格笔试和面试成绩有任何一项不及格为复试不合格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分+复试总分

五、录取办法

按专业分方向,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由于010100-04逻辑学方向、010100-05伦理学方向、010100-08科学技术哲学方向010100-10中国哲学(珠海)方向上线人数不足,将举行二次复试。所有获得哲学专业复试资格的考生可在3月1918:00向学院递交上述方向调整申请书(如未递交,视为自愿放弃方向调整),提交方式为:现场发放和收回。每位考生按照本人意向申请一个或个二次复试方向(申请意向排序),学院审核通过后,可参加其中一个方向的二次复试。院按照第一志愿录取完成后相关方向剩余计划,根据二次复试考生总成绩单独排序录取,其中二次复试考生总成绩=初试总分+二次复试总分。

六、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10-5880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