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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哲学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

 报到时间:4月10日上午9:00-11:00

 报到地点:前主楼A801

复试方向

笔试时间

笔试地点

面试时间

面试地点

马克思主义哲学

41014:00-16:00

报到时见布告栏

411

09:00

报到时见布告栏

中国哲学

411

08:30

外国哲学、逻辑学

412

09:30

伦理学、宗教学、课程与教学论

411

09:00

科学技术哲学、科学思想史与科学社会史

411

12:00

美学、政治哲学

412

09:00


  二、复试准备

复试考核报到时,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供学院核查: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硕士毕业证、学位证(在境外获得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证明),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学生证可用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代替)等材料原件。

  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三、复试要求

  复试考核小组由相关学科领域至少5位专家组成,对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综合能力全面考核,内容主要涉及专业知识、专业素质、科研潜力、外语水平和创新能力等。考核小组各位专家独立打分,取平均值为考生面试考核成绩。复试满分值为3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满分值为150分,90分合格;面试成绩占50%,满分值为150分,90分合格。复试考核成绩低于180分不予录取,笔试和面试成绩有任何一项低于90分则不予录取。

复试考核成绩于复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哲学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