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不再支持您的浏览器,360、sogou等浏览器请切换到极速模式,或升级您的浏览器到 更高版本!以获得更好的观看效果。关闭
首页
当前位置: 首页» 学术活动
学术活动
2023年11月8日下午2点,由北京师范大学哲学学院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所主办的“马哲前沿”论坛第一期——“马克思对历史法学派的批判”顺利举办。本期论坛有幸邀请到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复旦大学哲学学院邹诗鹏教授担任主讲人,由北京师范大学哲学学院鲁克俭教授担任主持人,清华大学人文学院长聘副教授陈浩、北京大学哲学系宗教学系长聘副教授方博和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姚远担任与谈人。本次论坛采取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线下共有十余名师生,线上共有百余名来自全国各地的师生通过腾讯会议参与了论坛。
论坛综述
论坛伊始,作为马哲前沿讲坛系列发轫之始,主持人鲁克俭教授首先介绍了“马哲前沿论坛”与此前“马克思学论坛”之间的关系,他强调“马哲前沿”论坛的两大特征:一是汇报主题更具学术前沿性;二是与谈人评议的时长更充分,互动交流更深入。他相信,通过这样的形式,与会师生将在本次讲坛中经历更深刻的思想冲击,获得更为丰富的学习和对话体验。
此后,论坛主讲人邹诗鹏教授介绍了本次主题的思想和历史语境:其一,青年马克思从法学转向哲学的过程,何以浪漫主义及其历史法学派批判是一个重要环节;其二,青年马克思何以要批判历史法学派的保守主义,并且还延续至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且贯穿于马克思思想发展的全过程;其三,马克思对历史法学派的批判何以延宕了族群性的民族自觉,由此激起的政治性民族,何以为19世纪中叶的激进民族主义的兴起作了一定的理论奠基。
随后,邹教授从青年马克思的历史法学派批判论域中提取了数个关键概念:保守主义批判、浪漫主义传统、怀疑论和相对主义、狭隘民族主义批判、虚无主义。围绕这些关键观念,邹教授抽丝剥茧、条分缕析地展开了对青年马克思历史法学派批判的构析。
邹教授首先指出,“启蒙思想”的滥用问题和浪漫主义的保守主义本质,是《莱茵报》时期马克思历史法学派批判的特征。一方面,马克思痛批自称为启蒙思想家的胡果,胡果继承的并不是康德的启蒙思想,而是德国的保守主义传统;另一方面,马克思仍然推崇法国启蒙思想,并因此批判德国浪漫主义。在胡果的保守主义和德国浪漫主义的思想谱系中,马克思实际上前溯至的人物不是康德,而是赫尔德。
其次,就胡果的思想倾向,邹教授进一步展开论述。青年马克思洞察到,在胡果的经验实证方法背后隐含着的是认识论上的怀疑论和价值观上的相对主义。这种怀疑论和相对主义的另一名代表是赫尔德,后者的思想主要藉由怀疑论者休谟和相对主义者卢梭与马克思产生互动。
再次,就历史法学派的这一维度的思想脉络,邹教授主要进行了两个方面的延伸。一方面,历史法学派的怀疑论和相对主义本质上是思想上的神秘主义,而正是为了摆脱这种神秘主义在德国思想界中的影响,马克思才凭靠着自己一贯的社会历史可知论意识,走上了发现唯物史观的道路。另一方面,以欧洲中心主义为基本意识的现代价值虚无主义以及民族虚无主义,正是强调民族意识的历史法学派的结果。在此意义上,马克思通过历史法学派批判所展开的对诸民族个性的肯定,超前性地预知到了欧洲民族主义的现代问题。
最后,邹教授简要论述了历史法学派的议题背后的民族主义论域和国家批判问题,以及这两者之间的关系。马克思对历史法学派与黑格尔国家哲学的批判,乃是对族群性民族观以及国家民族观的双重批判,但马克思不是要由此导向否定族群性民族或者无政府主义(无国家主义),而是迅速从国家转入市民社会批判。
评议和与谈
姚远教授首先在线上评议。他立足于19世纪欧洲大陆法律史的专业视角,以民族主义和民族意识为切入点,简要梳理了大陆法系的发展、罗马法的复兴和移植以及民族国家兴起之间的互动史,并由此引申出对马克思与历史法学派的四次主要互动时期的分析:波恩和柏林时期;《莱茵报》时期;《〈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时期;晚年的梅因摘录笔记时期。此外,姚远教授还从历史法学派内部的划分、马克思和大施莱格尔的关系和马克思对萨维尼民族精神概念的化用这三个细节知识方面对邹教授的论述进行了材料上的补充。
方博副教授随后进行了评议。方博副教授高度评价了邹教授的研究,认为邹教授对青年马克思思想的分析不仅鞭辟入里,而且视角开阔,为我们在今天从事马克思早期思想的研究提供了方法论上的启迪。此后,对于邹教授将青年马克思定位于法国启蒙传统这一观点的具体指向,马克思历史法学派批判中黑格尔的定位问题,以及马克思和德国晚期启蒙,尤其是自由主义的思想关系问题,方博副教授与邹教授,以及在场的两位专家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陈浩副教授在评议环节指出,能够将历史法学派与浪漫派的隐性关联揭示出来,并从其保守的政治取向切入早期马克思的历史法学派批判,充分显示了邹诗鹏教授敏锐的问题意识和深厚的思想史功力。通过与自然法学派的对比分析,陈浩副教授进一步概述了历史法学派独特的理论特征和方法取向,指出自然法学派的立足点在于理性,而历史法学派反对理性对法的建构,意图突显历史和民族意识等因素对于法的自然孕育作用。陈浩副教授进而认为,黑格尔和马克思的哲学,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视作沟通历史和理性的不同版本尝试。
最后,就在历史法学派批判中体现出的青年马克思思想与英国、法国和德国启蒙传统的关系问题、黑格尔和萨维尼法哲学的区别问题以及在历史法学派语境中的民族精神和民族意识的关系问题,主持人鲁克俭教授与列席专家展开了深入的讨论交流。
沐浴在意欲未尽的学术讨论氛围中,线下线上参与的师生均表示收获颇丰。最后,在听众的感谢声中,“马哲前沿”论坛第一期圆满结束!
北京师范大学哲学学院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20 .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