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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谣言的基本特征】
关于谣言的特征,我们只要求诸于其定义便可得知:传播学上,谣言指的是某些人(或某一个群体、集团和国家)根据特定的动机和愿望,散布一种内容没有得到确认的、缺乏事实根据的、通过自然发生的、在非组织的连锁性传播通道中所流传的信息。正是因为谣言这种特殊的产生、传播机制与互联网时代的加持,我们才会自然而然地觉得谣言具有传播速度快、传播覆盖面广、传播目的性复杂、造谣成本低等特点。在《谣言心理学》一书中,作者对此给出了一个著名的谣言传播学公式:谣言的强度约等于消息的重要程度乘以消息的模糊性除以受众的批判辨析能力。当我们将这个理论具体应用于谣言事件时,就能切实感受到其科学性与可信力:造谣者基本上都是通过有意模糊原有的事实,加之添油加醋的处理,或者刻意隐瞒部分真相,增添了经过技术修改后的图片,聊天记录这些手段来降低公众的防备心理,从而实现其造谣的目的。
【二、如何制止谣言传播】
虽然谣言有很强的迷惑性,但这也不代表我们无法进行分辨。首先,我们应该对谣言时刻保持重视的态度,认识到其对于个体和大环境的不良影响,在此基础上,我们应拒绝断章取义,在听取各个立场的观点后确认事实。其次,对于自己不确定的事情尤其是本身带有强烈主观情绪言论的事情我们尽量做到不转发,不跟评。同样重要的是我们应培养系统的逻辑思维能力与对于事情的理性分析能力,用辩证的思维接收与处理纷繁复杂的信息。最后,更为重要的是不被群体的思维裹挟。《乌合之众》曾言“疯狂对个人而言是例外,对群体来说是常态。”当我们身处群体时,总会高估自己的独立思考能力,所以这就更考验我们在看到诸如“刷屏的朋友圈”这类现象时能否保持自身的独立思考。
【三、如何应对与自身有关的谣言】
如果我们自己意外受到了谣言的侵扰,又该如何应对呢?其实答案很简单:学会知法懂法用法。在我国完善的法律体系中,有很多法律都对造谣有清晰的罪责规定。例如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而若谣言侵犯到个人利益,受害者有权要求对方公开赔礼道歉,公开消除侵权行为所造成的不良影响,恢复名誉。被侵权人也可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如果侵权人对公民的请求不予理睬,公民可以向法院诉讼,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所以,造谣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零成本”,当面对自身权益受到影响的情况,我们应勇敢地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
如何进行权益反馈
大家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反映权益问题:
1、直接找权益部工作人员或在哲学学院本科生微信群@工作人员进行反映。
2、权益问卷链接:https://www.wjx.cn/vm/r9RoRCF.aspx
3、填写权益问卷反映问题。权益部的长期权益问卷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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