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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1. 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全日制在籍本科生。
2.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4.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5.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6. 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排名均位于前10%。
7. 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测评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的学生,需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详见附件1《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方可申请国家奖学金。
二、奖励金额
8000元/人/年
三、评选方式
差额评选,学院成立面试小组,举行公开面试。申请人需提交申请材料,学院学工办对其申请资格进行初审,进入面试的候选人需准备PPT进行7分钟答辩陈述,问答环节3分钟。
四、评选时间与地点
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五.材料要求:
1. 《北京师范大学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需一式两份,正反打印。
2. 《北京师范大学国家奖学金院系推荐汇总表》(附件3),只需电子版。
3.支撑材料:按照“学业成绩-科研项目-学术论文-学生工作-社会实践-社会贡献”顺序由上至下依次摆放,所有证明材料均交复印件。
4.截止时间:以上材料均需于10月15号之前提交,纸质版交至主楼B801,电子版发至11142019004@bnu.edu.cn。
哲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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