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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1. 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全日制在籍本科非公费师范生。
2.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经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和国家五类重点保障学生),生活俭朴。
3.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4.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5.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6.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7.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排名在前40%。
8. 专业成绩排名超出前40%的,需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方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奖励金额
5000元/人/年
三、评审流程
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交申请材料至学院学工办,学院进行评审,确定拟获奖名单后在学院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材料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材料要求
1.《北京师范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
2.《北京师范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院系推荐汇总表》(附件2),只需电子版。
3.支撑材料:按照“学业成绩-科研项目-学术论文-学生工作-社会实践-社会贡献”顺序由上至下依次摆放,所有证明材料均交复印件。其中学业成绩为专业成绩排名证明,可至主楼一层自助打印机打印成绩单,在最后一页写上2019-2020学年专业成绩排名后由学院教务老师签字并盖公章。
4.截止时间:以上材料均需于10月13日之前提交,纸质版交至主楼B801,电子版发至11142019004@bnu.edu.cn。
五、其他说明
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哲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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