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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6. 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全日制在籍在读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7. 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测评成绩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含30%)的学生,需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具体标准详见附件1《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方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并需提交经院(系)审核盖章确认的详细证明材料。
二、奖励金额
8000元/人/年,今年我院共2人。
三、评选方式
(1)10月13日17:00前:申请人在班级公示综测排名之后,向班委提交材料,班级汇总提交给学院。
材料包括:①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②成绩单(主楼一层自助打印机打印纸质版)扫描版③国家奖学金汇总表(附件3)④国奖申请人情况一览表(附件4)⑤证明材料(申请表中提到的所有奖项、荣誉称号等情况均需要提供证明;学术成果需提供检索证明,专著提供首页和版权页,学术论文提供期刊封面、论文首页和版权页,请按照申请表顺序将扫描件整理为一个PDF文件)⑥7分钟个人答辩PPT。
请各班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材料审核,提交①②③④⑤⑥电子版材料至邮箱zxxyxgb@bnu.edu.cn,邮件命名方式:班级-国奖申请材料,具体文件夹命名方式如:班级-姓名-国奖答辩PPT;纸质版①②⑤一式五份,正反打印提交至主楼B801办公室龙裕老师处。
(2)10月14日(暂定):差额评选,学院成立面试小组,举行公开面试。学院学工办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初审,进入面试的候选人需准备PPT进行7分钟答辩陈述,问答环节3分钟。
(3)10月15日-10月20日:公示评审结果,由学院报送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四、评选时间与地点
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五、材料要求:
1. 国家奖学金的评选以上一学年成绩为准,转院(系)学生在上一学年成绩所在院(系)参评。
2. 励耘学院和强基计划学生国家奖学金由教务部单独组织评选。参评学生基数已分类计算。
3.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4.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注意事项
(1)表格所有内容除“签名”处,均需打印,不得手写,不得改变表格内容和格式;“申请理由”“推荐理由”“院(系)意见”“学校意见”的日期均留空不填。
(2)“辅导员或班主任推荐意见”不少于100字,且针对每个申请人的推荐意见不得完全一致;“院(系)意见”需详细填写审查意见,不得只填写“同意”等过于简单的审批意见;院(系)主管领导签名和院(系)公章必须完备,院(系)主管领导签名须本人亲手签写,不得使用签名章代替。
(3)“学习情况”中总人数的范围由院(系)自行统一规定,同类学生总人数务必一致。
(4)成绩排名必须填写正确、完整。
(5)主要奖项必须写明获奖时间、奖项名称和颁奖单位。
(6)申请理由从思想品德、日常表现、学习成绩、社会实践和科研创新等几方面总结,写重点即可,不需要过于详细。
(7)表格为一页,正反面打印至一张A4纸上,不得随意增加页数。表格填写应信息完整,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
(8)破格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成绩排名超过10%但达到前30%的),获奖或论文发表日期应在2020年7月18日至2021年7月16日之间,具体要求可参见附件1《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9)获奖学生的申请表将记入学生学籍档案,请务必认真填写。
哲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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