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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3.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经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和国家政策重点保障学生)。
7. 全日制在籍在读本科(含预科、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包括公费师范生和优师计划学生。
二、资助金额
一等国家助学金:4400元/人/年
二等国家助学金:3300元/人/年
三等国家助学金:2200元/人/年
三、评审流程
1. 根据《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师校发〔2021〕31号)规定,为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全覆盖,院(系)需组织动员学生积极申请。
2. 符合条件的学生向院(系)提出申请,递交《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等材料。院(系)评审、确定拟获助学生名单后,将汇总材料报送资助管理中心审核,资助管理中心将根据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申请情况统筹确定资助等级。
3. 资助管理中心将获助情况反馈至各院(系),院(系)在适当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材料要求(以下材料均一式两份报送)
《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院系推荐汇总表》(附件2)
《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及其他相关材料由院(系)审核留存。
五、重点提醒
1. 励耘学院和强基计划学生国家助学金由学生本学年学籍所属院系评选。
2. 国家助学金按月发放,每年以10个月(2月与8月除外)计。
哲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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