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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政策

院系推荐意见

毕业生在求职投递简历时,经常遇到需提供由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加盖公章的就业推荐表的情况,现做统一说明。

就业推荐表是高校毕业生未取得双证前的求职凭证,也是在北京、上海和广州等大城市申请户口指标的必备材料。定向、委培生严格按入学协议回原单位就业,无就业推荐表,其余同学均有一张就业推荐表,且每人有固定编号。每年由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印制,下发至学校就业与创业指导中心,中心再下发至院系,院系统一通知同学领取。

目前,许多同学已经开始求职,面临着需提供此项材料的要求,但就业推荐表一般最早也在10月底或11月初才开始发放。许多招聘说明中亦注明,如在报名阶段不能提供就业推荐表,可提供院系推荐意见。

 

 

学院现统一提供院系推荐意见模板,如有需要,请同学们自行下载模板,将个人信息补充完整,携纸质版可到学院学工办B801审核并盖章。

 

附件:院系推荐意见(模板)